关于做好2021年度支部品牌创建工作总结的通知
各支部:
为认真推广落实省直党工委团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,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,根据我会创建支部工作品牌的部署(机关党委2020年4月15日印发《关于开展“一支部一品牌”创建工作的通知》)要求,现就做好2021年度支部品牌创建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如下:
1. 对各支部品牌创建名称进行再提炼再推敲。
2. 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“再学习、再落实、再调研”活动,深入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,认真研究进一步推进支部品牌建设的举措。
3. 对本支部年度品牌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,总结应结合创建模范机关的有关要求,将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出来,认真对照检查不足之处。
各支部2021年度品牌创建工作总结请于12月10日前交机关党委。
机关党委
2021年12月2日
福建省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 省工信厅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民族宗教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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